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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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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馆须知


认真阅读标本馆的各项管理制度,并遵守所有的规定和制度。

1来访研究人员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有关证件,在开馆时间内,办理登记手续后,方可入馆查阅标本。需要在作息时间之外查阅标本时,必须提前预约。

2各机关团体需要参观,请提前一星期电话联系,并说明参观时间、人数、所属单位等,并按预定时间前来参观。

3因科研需要使用标本者,按照规定须提前持介绍信联系,并征得馆长及该类群专家同意。

4访客进馆请签名,进馆后不得喧哗,离馆时通知标本馆管理人员。

5访客进馆后,不得将携带的背包、雨具、食物等一切与科研无关的物品带入标本储藏区。

6进入科研标本储藏区时必须事先征得标本馆管理人员得同意,不得私自进入。

7标本馆内严禁带入新鲜或未经杀虫处理得动植物活体标本;严禁吸烟及携带任何食物、饮料与易燃物质入库;严禁携带未经消毒处理的标本入库

8查阅标本者须向管理人员提供详细的所需要查阅标本名单,由管理人员从标本库中提取有关标本,在指定的地点查阅。

9拿取标本时务必轻拿轻放,如标本有破损、脱落情况,请立即通知标本管理人员。

10不得私自涂改标本馆馆藏标本标签,如发现差误,请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。

11鉴定标本后,书写学名、鉴定者姓名等内容时,其格式等请与本馆保持一致。

12研究标本须进行解剖等处理时,请与标本管理人员联系,并取得标本馆馆长及该类群专家的同意。

13研究论文、报告中,如使用了本馆的标本,请将相关论文致赠本馆一份保存。

14如须借出标本,请遵守本馆其他相关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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