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标本入库管理规定
为丰富标本馆馆藏、长期安全的保存标本,更好的发挥标本的科研和公众教育作用,特制定标本入库管理制度。
通过采集、捐赠和交换而来的各种植物标本均需入库,由标本馆实行统一管理。
(一)采集
1、 由植物标本馆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采集的标本均需入库;
2、 根据标本状况及采集者研究需要,采集标本的入库可采用下列方式:
1) 对标本进行初步整理后入库;
2) 标本整理制作完毕后入库;
3) 研究计划完成后,将相关标本入库。
3、 标本入库前填写标本入库登记单,所有标本均需附完整的采集信息(标签),已鉴定的需附完整的鉴定信息。
(二)捐赠
1、 捐赠的标本由标本馆管理员负责入库登记办理;
2、 标本入库时需提供下列相关文件:
1) 标本入馆登记单;
2) 标本清单;
3) 捐赠契约。
3、 捐赠标本需在接收半个月内完成入库登录和本馆接受捐赠的手续;
4、 入库登记单及捐赠契约一式两份,标本馆管理人员和捐赠人或捐赠单位各存一份。
(三)交换
1、 由我馆或我馆科研人员进行交换的标本,需在标本到达后10天内办理入库手续,科研人员有研究需要的,可先行办理入库手续,再行借用或查阅;
2、 标本入库时需填写下列文件:
标本入库登记单;
标本清单。
以上资料一式两份,标本馆管理人员和交换标本负责人各存一份。
二、标本保藏管理规定
为了能永久保藏植物标本,标本管理人员和所有使用标本资源的人员须遵守标本保藏管理规定,同时有义务共同创造和维持良好的保藏条件,随时警惕长期保存的标本免受有害生物的损害。
1、 新入库标本、出借后归还标本等必须经过冷冻处理等相关防虫处理才能入库;
2、 除出入外,保持标本馆门紧闭;
3、 保持馆内清洁,不得长期堆放标本;馆内定期通风(通风时间和频率根据季节的变化随时调整);
4、 标本柜由标本馆统一编号,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现有标本柜分区和编号,更改其分区和用途;
5、 标本定期抽检维护,添加必要的防虫药品等;发现虫情应及时上报馆长处理;
6、 历史标签在任何时候不得丢弃或损毁,新加入标签应规范完整,并加在历史标签下方;
7、 除提取标本外,保持标本柜门紧闭,取完标本后确认标本柜门关闭后再离开;
8、 访客需遵守标本馆各项管理制度,带入标本保藏区的物品经馆内管理人员检视后方可入内,携带的标本必须经由管理人员进行防虫处理;
9、 标本保藏区严禁携带食品、饮料等入内;不得带入活体植物;在规定区域内饮食;
10、 定期检查标本馆水电设施,保证消防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