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标本馆的正常运转和良性发展,也便于科研人员的研究活动,标本馆拥有一批与标本采集、整理、制作、保存、检视、图像采集等有关的仪器设备。标本馆的所有仪器均为国有资产,必须严格管理,规范使用。
使用仪器应小心谨慎,严格按照说明书和有关章程、规定操作,不得私自拆卸、毁坏仪器。
1、使用仪器应提前三天与仪器管理人员预约、确认,并经馆长签字同意后,在仪器管理人员处登记。
2、自登记领用仪器之日起至仪器归还之日止,仪器发生任何问题由领用人(仪器领用人必须是植物园的正式职工)负责。
3、已同仪器管理人员签长期领用单的仪器,所有问题都由领用人承担。
4、仪器使用完毕后,应交仪器管理人员检查,确认完好后登记归还。
5、标本馆贵重、精密仪器必须经操作培训,由管理人员考核认为合格后才具有独立操作的资格。
6、外单位人员需使用设备,应提前一周持单位介绍信预约登记,并征得馆长同意,未经同意者,管理人员有权拒绝。
7、所有仪器都应定期检修,如发现不正常运转,立刻汇报主管领导报修。
8、所有用电仪器在下班前都应关闭、断电,以防意外。